如我单位安置残疾人运动员就业,可享有什么特殊优惠政策?
答:根据《关于促进残疾人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》(沪残劳服(2003)49号),对由市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确定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,给予录用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的用人单位为残疾人缴纳的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等“四金”费用全部给予补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