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残疾人钟表、眼视光、速录师培训项目的通知
上海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
沪残劳服〔2013〕21号 签发人:孙琦
关于开展残疾人钟表维修、眼视光、速录师
培训工作的通知
各区(县)残疾人劳动服务所(中心):
为扎实推进本市残疾人“培训就业一体化”项目,市劳服中心在成功开办残疾人钟表维修工培训班的基础上,依托相关行业协会进一步拓展和开发了眼视光、速录师等适合残疾人从事的行业与岗位,并计划在2013年下半年组织残疾人开展针对性培训。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项目
1、钟表维修工(初级)住读班;
2、钟表维修工(中级)走读班;
3、眼镜定配工(初级)住读班;
4、速录师(初级)走读班。
各培训项目内容和要求,详见附件。
二、时间安排
1、报名阶段:各区县于7月26日(周五)前将报名表上报市劳服中心培训科;
2、面试选拔:8月上旬由培训机构对报名学员进行面试;
3、培训阶段:8月下旬――11月上旬(暂定);
4、鉴定考试:11月底。
三、名额分配和要求
钟表维修工 初级,住读 |
钟表维修工 中级,走读 |
眼镜定配工 初级,住读 |
速录师 初级,走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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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浦 |
3 |
各区县已获得钟表维修工(初级)证书的残疾人 |
5 |
5 |
徐汇 |
3 |
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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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宁 |
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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静安 |
3 |
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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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陀 |
3 |
5 |
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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闸北 |
3 |
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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虹口 |
3 |
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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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浦 |
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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闵行 |
3 |
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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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山 |
3 |
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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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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浦东 |
3 |
5 |
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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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山 |
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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松江 |
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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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浦 |
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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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贤 |
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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崇明 |
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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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 |
48 |
30 |
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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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对象要求 |
下肢、听力、言语残疾人,视力良好、双手稳定 ,生活能自理,18至40岁,初中文化以上,能基本掌握计算机操作。 |
同左 |
无色弱色盲,其他同左 |
高中以上学历,上肢健全,听力正常,有正常的语言表达能力。 |
培训地点 |
上海市工业技术学校(徐汇区喜泰支路8号) |
理论: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实操:上海市工业技术学校 |
上海市工业技术学校(徐汇区喜泰支路8号) |
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(洛川东路201号) |
四、工作要求
1、请各区县根据名额分配情况,积极发动辖区内有需求的残疾人参加培训,做好培训项目的介绍和解释工作,并在时间节点内填写《学员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1)上报市劳服中心。
2、培训期间,请各区县根据残疾人的具体情况,在交通、生活以及奖励等方面给予一定保障,确保残疾人安心参训。
上海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
2013年6月21日
附件下载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