残疾人参加成人学历教育学费补贴申请审批流程

发布日期:2017-07-18

一、业务内容

残疾人参加成人学历教育学费补贴申请审批

二、政策依据

《关于本市实施残疾人参加成人学历教育学费补贴的通知》(沪残联〔201218号)

三、操作细则

1报读成人学历教育之前,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区(县)残联提出参加成人学历教育备案申请,并填写一式两份的《上海市残疾人成人学历教育补贴申请审批表》。

2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,区(县)残联当场作出审核意见,并将一份《上海市残疾人成人学历教育补贴申请审批表》返还申请人;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,当场告知原因。

3、每学期(学年)成人学历教育考试(考核)合格的残疾人,持身份证及《残疾人证》复印件、考试(考核)成绩单复印件、缴纳学费财务凭证原件、《上海市残疾人成人学历教育补贴申请审批表》复印件等材料向区(县)残联申请学费补贴。

4、区(县)残联自受理补贴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,并予以补贴,并填写《上海市残疾人成人学历教育补贴发放登记表》。每年12月底前,向市残联报送本年度的《上海市残疾人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汇总名册》。